(截止报名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请即填写以下网上申请表:
请选择以下其中一个界别:
香港环境卓越大奖
香港环境卓越大奖
目的及参加资格
目的
「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旨在:
参加资格
所有以香港为主要业务基地的机构及其营运单位,而其主要业务符合有关界别的定义,均有资格参加「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机构的营运单位可按其所属界别竞逐「香港环境卓越大奖」,但每个营运单位只可参与竞逐一个界别的奖项。若单一机构同时有多个不同的营运单位参加同一界别时,各营运单位需要显示其自行推动的环保工作。
为鼓励更多企业参加「香港环境卓越大奖」并有机会角逐所属界别中的最高殊荣,各界别的金奖得主将不获接受参加竞逐其后两届「香港环境卓越大奖」,即2021及2022年的金奖得主将不获接受参加2023年「香港环境卓越大奖」;2023年的金奖得主将不获接受参加2024年及2025年「香港环境卓越大奖」。
主办机构保留机构参选资格的最终决定权。
评审程序
在2023年,设有十个适合大型企业参加的界别,及四个适合中小企@参加的界别。
十个非中小企界别为:
四个中小企界别为:
@ 本计划中「中小企」是指(i)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中小型企业定义;(ii)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的公司或机构;及(iii) 参与公司或机构本身或其母公司(如适用)均不能是上市公司。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定义,中小型企业是从事制造业而在本港雇用少于100人的企业;或从事非制造业而在本港雇用少于50人的企业。「雇用人数」包括经常参与企业业务的在职东主、合夥人及股东,以及企业的受薪员工,包括在递交申请书时,由有关企业直接支付薪酬的全职或兼职受薪雇员,其中包括长期或临时聘用的雇员。
* 获提名的建造工程项目于评选时的工程进度须最少完成三分之一 (以合约订明的建造期计算)。
^ 以香港为业务基地而其生产线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制造业公司,亦符合「香港环境卓越大奖」 – 制造业及工业服务界别 (非中小企组别) 或建造业、制造业及工业服务界别 (中小企组别) 之參选资格。
# 由 2022年开始,「媒体及通讯业」界别将被纳入「服务及贸易业」界别。
主办机构保留申请机构参选资格的最终决定权。
得奖者将经过三个阶段的严谨评选程序选出﹕
第一阶段 - 初步遴选
在接获申请表格后,合资格的参赛单位将会获邀透过网上问卷提供其环保政策、措施及表现的详情。评审人员将根据既定的评审准则评核各参赛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主办机构可能要求任何参赛单位提供额外文件,用以核实资料。主办机构会选出合资格的参赛单位,进入第二阶段的详细评审。
所有合资格的参赛单位,完成第一阶段后若最终未能获得任何奖项,将于所有评审阶段完成后获得「参与证书」。
第二阶段 - 详细评审
评审人员将实地考察入围的机构。考察范围将包括参观机构的设施,及会见机构的主要代表,包括管理高层、部门主管及员工。如有需要,参赛单位需为评审人员申请所需准许证及安排交通往返香港/内地作现场考察。考察期间,主办机构鼓励参赛单位向评审人员进行简报,重点讲述其环保表现,以便评审人员能深入了解其环保计划及实施进度。
评审人员会编写评审报告,以便提交主办单位进一步选出进入第三阶段最终评选的参赛单位。
入选第二阶段评审的参赛单位,将获得有关其环保表现的报告。报告会概述机构的优势,并重点指出可改善的环境管理范畴。
第三阶段 - 最终评选
评审团将对入选单位作出评审。在最终评选阶段,评审团可能邀请入选单位进一步报告其环保成果。评审团将由多个商会、政府部门及专业团体的代表组成。
「香港环境卓越大奖」的评审准则建基于已完善建立的「环保企业模式」。该模式重点显示企业的内部运作与环境的密切关系。三个关键范畴环保领导、环保计划与表现及伙伴协力合作在机构整合环保措施的过程中发挥重要角色。
环保领导
环保领导是指机构内高层管理人员致力达到环保目标的决心表现,以及管理层和员工对实施环保计划方面的承担。评核指标将包括管理层所设立的环保计划、机构为员工提供的培训和资源分配、员工在计划推行时的参与程度,以及为不断求进而对计划进行的监察措施。
环保计划与表现
此部份是用作评核机构在实施环保计划时所取得的成就。评审内容除了机构在日常业务中采用环保措施所带来的效益外,还包括机构在符合法例要求、节能节水、减少废料、再用及再造废料以及改善环境方面(例如噪音控制及室内室外空气质素等)的表现。
伙伴协力合作
此部份是用作评核机构如何影响及让供应商及承办商认识环境管理的重要性,并鼓励他们在自己的业务中推行环保政策。另外,机构在教育顾客和公众人士认识环保工作的重要性,也是评核的范围。
环保领导 | 环保计划与表现 | 伙伴协力合作 | |
非中小企组别的十个界别 | |||
建造业 | 20% | 60% | 20% |
酒店及康乐会所 | 20% | 45% | 35% |
制造业及工业服务 | 20% | 60% | 20% |
物业管理 | 20% | 45% | 35% |
公共及社区服务 | 20% | 45% | 35% |
餐饮业 | 20% | 45% | 35% |
学校 | 20% | 55% | 25% |
服务及贸易业 | 20% | 45% | 35% |
商铺及零售 | 20% | 45% | 35% |
交通及物流业 | 20% | 60% | 20% |
中小企组别的四个界别 | |||
建造业、制造业及工业服务 | 20% | 60% | 20% |
服务业 | 30% | 40% | 30% |
商铺及零售业 | 30% | 40% | 30% |
贸易业 | 30% | 40% | 30% |
为了鼓励及表扬参赛单位在推广及宣传「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所作出的努力,以及在「香港绿色机构认证」及其他认证或奖项计划时所获得的成就,在「香港环境卓越大奖」第二阶段评审期间,主办单位将按以下情况向参赛单位给予不多于10分的额外分数:
推广及宣传「香港环境卓越大奖」的额外分数(总额外分数不多于3分)
凡透过业务渠道/学校网络推广及宣传「香港环境卓越大奖」,并成功推荐业务/学校伙伴参赛的参赛公司/机构/学校有机会获得「杰出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推广伙伴」的荣誉,详情请参阅「杰出推广伙伴嘉许计划」网页。
获取「香港绿色机构认证」的额外分数(总额外分数不多于4分)
参加其他认证或奖项计划的额外分数(总额外分数不多于3分)[学校界别除外]
参加其他环保计划的额外分数(总额外分数不多于3分)[学校界别适用]
若学校于2022/23学年曾参加及持有下列环保计划的证明 / 有效证书,可就每项计划获得1分的额外分数:环运会的「环保风纪计划」及「学生环境保护大使计划」、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可持续发展学校奖励计划」(包括「可持续发展学校参与奖」及「可持续发展社区项目奖」)、水务署的「惜水学堂」教育计划、环境保护署的「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计划」、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计划(包括「绿化校园资助计划」 / 「『一人一花』计划」 / 「校园香草种植计划」)、商界环保协会的「赛马会绿建环评学校计划」、中华电力有限公司的「绿优校园认证计划」及香港电灯有限公司的「『绿得开心学校』标志计划」。主办机构保留给予参赛学校额外分数的最终决定权。
* 注:
指南
有关评审准则、申请程序及及申请表格的详情,请参阅个别指南。
十个非中小企界别:
四个中小企界别:
(截止报名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请即填写以下网上申请表:
请选择以下其中一个界别:
香港绿色创新大奖
目的及参加资格
目的
「香港绿色创新大奖」旨在:
参加资格
所有以香港为主要业务基地的机构及其营运单位,均可以自行构思的项目,或修改现有的项目以增添其创新元素及达至保护环境的实效,竞逐「香港绿色创新大奖」。在本奖项内,「绿色创新」指任何能显着地增加或提升环境效益的改变。
每一个参赛单位可递交一个或以上的绿色创新项目。所递交的项目必须是现行及近期的,即完全实施至今不超过三年 。参赛项目不能只是一个预计在将来取得成功的概念,或是直接采用第三方的环保原创项目而参赛单位没有将之作任何修改或改进。项目亦应量化其改善环境的成效上(例如节约能源、废物管理、改善空气质素、水资源管理、消减噪音等方面)。
主办机构保留申请者参选资格的最终决定权。
评审程序
得奖者将经过两个阶段的严谨评选程序选出:
详细评审阶段
主办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向初步获评为合资格的参赛单位发出一份评审问卷,以便收集详细的资料。参赛单位将会获邀与评审人员进行简报,介绍其参赛项目的详情,包括其用途及环保表现。评审人员将根据「香港绿色创新大奖」的评审准则对各参赛项目提供或在本阶段搜集的所有资料进行评审。主办机构会选出部份参赛项目,进入下一阶段的最终评选。
所有合资格的参赛单位,完成详细评审阶段後若最终未能获得任何奖项,将于所有评审阶段完成後获得「参与证书」乙张。
最终评选阶段
评审团将对入选单位作出评审。在最终评选阶段,评审团可能邀请入选单位进一步报告其参赛项目的成果。评审团将由多个商会、政府部门及专业团体的代表组成。
「香港绿色创新大奖」的评审准则
「香港绿色创新大奖」的评审将建基于以下叁个主要範畴,而每个主要範畴亦分为不同层面以分析各参赛项目。
创新水平
环保成就
实用性及对社会的贡献
评分比重
创新水平 : 40%
环保成就 : 30%
实用性及对社会的贡献: 30%
指南
下载(截止报名日期:2021年12月31日)
请即填写以下网上申请表:
杰出绿色菁英嘉许计划
目的及参加资格
目的
「香港环境卓越大奖」设有「杰出绿色菁英嘉许计划」(本计划),旨在表扬在环保方面竭尽所能、努力不懈的杰出员工,嘉许他们的卓越表现及热诚,并于机构及/或社区内积极改善环境。本计划同时推广工作环境的环保文化及鼓励员工为实践环保更进一步。为响应政府于2050 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本计划今年将继续重点审视员工在其机构内减少碳排放的成就,包括研发和应用创新理念及技术,以及向机构和持份者推广低碳生活模式,以促进行为改变。
参加资格
* 「持有人」例子包括但不限于所属机构的直接及/或间接股东或股份持有人,除非股份是以公司花红/奖励形式分发予员工及/或员工因其所属机构的雇员身份而获得相关股份。
裨益
本计划之得奖者可:
为表扬申请者的努力,完成初步评审但未能获得任何奖项之合资格申请者,将获发感谢证书。申请者如完成初步评审,其所属机构/营运单位亦可获发感谢证书。
评审程序
评审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包括(一)初步评审及(二)最终评选 —
初步评审
主办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向初步获评为合资格的申请者发出一份评审问卷,以便收集详细的资料。评审人员将根据申请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实地/电话访问,并根据一套全面及严谨的标准来评分。评审人员亦可能会接触申请人的直属上司和同事/下属(如适用)以更深入了解申请人的成就。部份表现较佳的申请者将能进入最终评选阶段。
最终评选
在最终评选阶段,入选的申请者将获邀向评审团介绍其成就,评审团会同时参考顾问撰写的评核报告评估申请者的表现,并决定最终结果。评审团将由多个商会、政府部门及专业团体的代表组成。
承担 | 成就 | 协作 | 创意 | |
比重 | 30% | 25% | 25% | 20% |
承担
成就
协作
创意
指南
>下载(截止报名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杰出推广伙伴嘉许计划
目的及参加资格
目的
「杰出推广伙伴嘉许计划」旨在嘉许参与公司/机构积极向业务伙伴和持份者宣传及推广「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所作出的贡献。
要成为「杰出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推广伙伴」,需成功完成以下两项要求:
1. 积极协助宣传
透过以下渠道向公众或业务伙伴发放有关「香港环境卓越大奖」的资讯 (最少三个渠道):
2. 推荐业务伙伴或其他公司参加2023「香港环境卓越大奖」
推荐三家或以上的公司/机构参加2023「香港环境卓越大奖」;而被推荐参加的公司/机构亦必须完成第一阶段评核(将在2024年第一季进行)。推荐与被推荐的公司/机构之间不应有任何从属关系,如母公司与附属公司或属同一集团的公司等。
参加资格
嘉许
所有「杰出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推广伙伴」将获得嘉许证书/奖座,其公司/机构名称亦会刊登于「香港环境卓越大奖」的网站作鸣谢,表现卓越的「杰出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推广伙伴」更有机会于「香港环境卓越大奖」颁奖典礼获得嘉许。
(截止报名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要成为「杰出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推广伙伴」,请填妥以下表格。技术顾问将进一步与你联络核实详情。
(请在适当的地方加「✔」,或在「其他」注明)
* 必须填写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