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環境卓越大獎

香港環境卓越大獎

目的及參加資格

目的

「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旨在:

  • 按界別表揚實施全面及卓越環境管理的機構。

參加資格

為鼓勵更多企業參加「香港環境卓越大獎」並有機會角逐所屬界別中的最高殊榮,各界別的金獎得主將不獲接受參加競逐其後兩屆「香港環境卓越大獎」,即2024年及2025年的金獎得主將不獲接受參加2026年「香港環境卓越大獎」;2026年的金獎得主將不獲接受參加2027年及2028年「香港環境卓越大獎」。

評審程序


在2026年,設有八個適合大型企業參加的界別,及四個適合中小企@參加的界別。

八個非中小企界別為:

  1. 建造業 *
  2. 酒店及康樂會所
  3. 製造業及工業服務 ^
  4. 物業管理(工商業/住宅)
  5. 公共社區服務及交通物流業
  6. 學校 (幼兒學校/小學/中學)
  7. 服務及貿易業#
  8. 餐飲、商舖及零售業

四個中小企界別為:

  1. 建造業 *
  2. 製造業及工業服務 ^
  3. 餐飲、商舖及零售業
  4. 服務業及貿易業

@ 本計劃中「中小企」是指(i)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中小型企業定義;(ii)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公司或機構;及(iii) 參與公司本身或其母公司或關聯公司(如適用)均不能是上市公司(佔股權50%或以上則為關聯公司)。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定義,中小型企業是從事製造業而在本港僱用少於100人的企業;或從事非製造業而在本港僱用少於50人的企業。「僱用人數」包括經常參與企業業務的在職東主、合夥人及股東,以及企業的受薪員工,包括在遞交申請書時,由有關企業直接支付薪酬的全職或兼職受薪僱員,其中包括長期或臨時聘用的僱員。
* 獲提名的建造工程項目於評選時的工程進度須最少完成三分之一 (以合約訂明的建造期計算)。

^ 以香港為業務基地而其生產線位於粵港澳大灣區的製造業公司,亦符合「香港環境卓越大獎」– 製造業及工業服務界別 (非中小企組別) 或製造業及工業服務界別 (中小企組別) 之參選資格。

主辦機構保留申請機構參選資格的最終決定權。




得獎者將經過三個階段的嚴謹評選程序選出﹕

第一階段 - 初步遴選

在接獲申請表格後,合資格的參賽單位將會獲邀透過網上問卷提供其環保政策、措施及表現的詳情。評審人員將根據既定的評審準則評核各參賽單位提供的所有資料。主辦機構可能要求任何參賽單位提供額外文件,用以核實資料。主辦機構會選出合資格的參賽單位,進入第二階段的詳細評審。

所有合資格的參賽單位,完成第一階段後若最終未能獲得任何獎項,將於所有評審階段完成後獲得「香港環境友善機構」標誌及「參與證書」。

第二階段 - 詳細評審

評審人員將實地考察入圍的機構。考察範圍將包括參觀機構的設施,及會見機構的主要代表,包括管理高層、部門主管及員工。如有需要,參賽單位需為評審人員申請所需准許證及安排交通往返香港/內地作現場考察。考察期間,主辦機構鼓勵參賽單位向評審人員進行簡報,重點講述其環保表現,以便評審人員能深入了解其環保計劃及實施進度。

評審人員會編寫評審報告,以便提交主辦單位進一步選出進入第三階段最終評選的參賽單位。

第三階段 - 最終評審

評審團將對入選單位作出評審。在最終評審階段,評審團可能邀請入選單位進一步報告其環保成果。評審團將由多個商會、政府部門及專業團體的代表組成。

有關學校界別(幼兒學校/小學/中學)的評審流程及獎項詳情,請瀏覽綠色學校天地網站 – 香港環境卓越大獎(學校界別)專頁。



「香港環境卓越大獎」的評審準則建基於已完善建立的「環保企業模式」。該模式重點顯示企業的內部運作與環境的密切關係。三個關鍵範疇環保領導、環保計劃與表現及夥伴協力合作在機構整合環保措施的過程中發揮重要角色。

環保領導

環保領導是指機構內高層管理人員致力達到環保目標的決心表現,以及管理層和員工對實施環保計劃方面的承擔。評核指標將包括管理層所設立的環保計劃、機構為員工提供的培訓和資源分配、員工在計劃推行時的參與程度,以及為不斷求進而對計劃進行的監察措施。

環保計劃與表現

此部份是用作評核機構在實施環保計劃時所取得的成就。評審內容除了機構在日常業務中採用環保措施所帶來的效益外,還包括機構在符合法例要求、節能節水、減少廢料、再用及再造廢料以及改善環境方面 (例如噪音控制及室內室外空氣質素等)的表現。

夥伴協力合作

此部份是用作評核機構如何影響及讓供應商及承辦商認識環境管理的重要性,並鼓勵他們在自己的業務中推行環保政策。另外,機構在教育顧客和公眾人士認識環保工作的重要性,也是評核的範圍。



 環保領導環保計劃與表現夥伴協力合作
非中小企組別的八個界別   
建造業25%55%20%
酒店及康樂會所25%45%30%
製造業及工業服務25%55%20%
物業管理25%45%30%
公共社區服務及交通物流業25%45%30%
學校25%55%20%
服務及貿易業25%45%30%
餐飲、商舖及零售業25%45%30%
中小企組別的四個界別   
建造業25%55%20%
製造業及工業服務25%55%20%
餐飲、商舖及零售業25%45%30%
服務及貿易業25%45%30%

立即申請

  • 商界 (網上報名)

    非中小企界別:

    1. 建造業
    2. 酒店及康樂會所
    3. 製造業及工業服務
    4. 物業管理(工商業/住宅)
    5. 公共社區服務及交通物流業
    6. 服務及貿易業
    7. 餐飲、商舖及零售業

    中小企界別:

    1. 建造業、製造業及工業服務
    2. 服務業及貿易業
    3. 餐飲、商舖及零售業
  • 學校 (幼兒學校/小學/中學) (網上報名)

香港綠色創新大獎

目的及參加資格

目的

「香港綠色創新大獎」旨在:

  • 鼓勵機構以嶄新,可行的環保方案轉化成設備或系統,以應對環保問題,並對環境、機構及社會帶來真正裨益。

參加資格

所有以香港為主要業務基地的機構及其營運單位,均可以自行構思的項目,或修改現有的項目以增添其創新元素及達至保護環境的實效,競逐「香港綠色創新大獎」。在本獎項內,「綠色創新」指任何能顯著地增加或提升環境效益的改變。

每一個參賽單位可遞交一個或以上的綠色創新項目。所遞交的項目必須是現行及近期的,即完全實施至今不超過三年 。參賽項目不能只是一個預計在將來取得成功的概念,或是直接採用第三方的環保原創項目而參賽單位沒有將之作任何修改或改進。項目亦應量化其改善環境的成效上(例如節約能源、廢物管理、改善空氣質素、水資源管理、消減噪音等方面)。

主辦機構保留申請者參選資格的最終決定權。

評審程序


HKGIA Assessment Procedures

得獎者將經過兩個階段的嚴謹評選程序選出:

詳細評審階段

主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會向初步獲評為合資格的參賽單位發出一份評審問卷,以便收集詳細的資料。參賽單位將會獲邀與評審人員進行簡報,介紹其參賽項目的詳情,包括其用途及環保表現。評審人員將根據「香港綠色創新大獎」的評審準則對各參賽項目提供或在本階段搜集的所有資料進行評審。主辦機構會選出部份參賽項目,進入下一階段的最終評選。

所有合資格的參賽單位,完成詳細評審階段後若最終未能獲得任何獎項,將於所有評審階段完成後獲得「參與證書」乙張。

最終評選階段

評審團將對入選單位作出評審。在最終評選階段,評審團可能邀請入選單位進一步報告其參賽項目的成果。評審團將由多個商會、政府部門及專業團體的代表組成。



「香港綠色創新大獎」的評審準則

「香港綠色創新大獎」的評審將建基於以下三個主要範疇,而每個主要範疇亦分為不同層面以分析各參賽項目。

創新水平

  • 項目具備的創新元素及嶄新程度
  • 項目的原創性

環保成就

  • 可量化的環保效益
  • 達致多項環保效益的能力
  • 獲得的認證或外界的認受性

實用性及對環境的貢獻

  • 在廣泛層面的應用性
  • 成本效益
  • 在業界或向公眾產生認知所作出的努力

評分比重

創新水平 : 40%
環保成就 : 30%
實用性及對環境的貢獻: 30%

指南

下載

(截止報名日期:2021年12月31日)

請即填寫以下網上申請表:

第一部份:機構背景

* 必須填寫之資料。
機構名稱 (持有有效的香港商業登記證或法定地位)
英文* :
中文* :
地址* :
電話* :
電郵* :
網址 :
 
僱員人數(按申請機構的商業登記所聘用人數計算):
香港* (全職員工)*:  (兼職員工)*:
母公司: (全職員工):  (兼職員工) : 

本公司或母公司(如適用) 是否上市公司?
是  否

本公司成立年份* 

 

第二部份:提名參與香港綠色創新大獎的項目資料*

 (a) 綠色創新項目名稱*

 
(b) 完成 / 開始全面實施 / 可供應市場的年份/時期*
 
 
(c) 此項目是否由 貴公司自行研發?*
 由公司自行研發
 與合作機構共同研發 
請列明合作機構名稱:

 修改或改進自現有的第三方產品/設備/物料/方案
 
(d) 在此創新項目的研發上,哪些是來自 貴公司的參與/貢獻?*

 
 (e) 此項目有否獲取任何專利?*
沒有     正在申請中 (請提供相關証明)
已有 (請提供專利證書首頁副本及專利註冊號碼)

 
(f) 請介紹及闡述參賽項目的詳細特點,包括與市場上現有同類產品/方法/系統的主要分別。*
^(請以300字以內回答這問題,亦可以附上照片、單張、原理圖等作為補充資料。)

 
(g) 請指出項目的主要環保效益:*
 節能
 廢物管理
 改善空氣質素
 水資源管理
消減噪音
 其他: 
請說明和量化項目的環保表現:

 
(h) 此項目有否具備「環保抗疫」成效?如有,請具體說明:
 
 

第三部份:聯絡詳情及聲明

請提供機構聯絡人的資料,以便我們就此申請與貴機構進一步聯絡。

聯絡人
聯絡人姓名*:
職銜*:
電話*:
電郵*:


貴機構從下列哪些途徑認識「香港綠色創新大獎」? (可選擇多於一項)
傳媒 (如電視特輯及報章)
社交媒體 (如Facebook、YouTube及Instagram)
巡迴展覽
透過技術顧問提供的資訊
由其他公司 / 機構推介 (請註明公司 / 機構名稱):
海報或廣告
主辦機構的網頁或推廣電郵
主辦機構舉辦的環保經驗分享會
從參與「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或「香港綠色機構認證」得知
透過商會提供的資訊 (請註明商會名稱)
其他 (請註明):

 

驗證碼

請輸入下方所顯示的字母:

遞交申請前請先閱讀以下注意事項及聲明。
 
 

如申請人於遞交申請表後7個工作天內仍未收到申請確認,請致電「香港綠色創新大獎」熱線2788 5903查詢。


「香港綠色創新大獎」技術顧問 (香港生産力促進局) 已實施個人資料 (私隱) 政策。 您可與香港生産力促進局個人資料管理主任查詢有關資料。您有權查閱及修正就您本人的申請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如有需要,請電郵至edm@hkpc.org。從聯絡人收集所得的個人資料將於完成每屆「香港環境卓越大獎」評審後24個月被刪除或銷毀。

同意聲明

本人謹此聲明以上提供之資料全屬確實無訛,亦同意「香港綠色創新大獎」主辦機構 (即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及環境運動委員會(「環運會」)及其秘書處) 及評審團所作的一切決定為最終決定,並於一切有關「香港綠色創新大獎」事宜上均具約束力。本人明白任何錯誤或誤導的資訊或會令本人的申請被取消資格。

本人同意本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通訊地址和電郵地址)將會用於主辦機構及技術顧問處理、評估和管理本人申請之用。本人明白如未能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會影響主辦機構及技術顧問處理本人之申請。

「香港綠色創新大獎」技術顧問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擬使用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通訊地址和電郵地址)向您推介本局的最新發展、顧問服務、活動和培訓課程。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請在下面適當的方格內填上「✓」號—

  本人反對「香港綠色創新大獎」技術顧問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作任何推廣用途。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及/或環境運動委員會(環運會)及其秘書處亦擬使用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通訊地址和電郵地址)向您推介環保署及/或環運會的最新發展、政策、活動和計劃。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請在下面適當的方格內填上「✓」號—

   本人反對環保署及/或環運會及其秘書處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作任何推廣用途。            

最佳環境教育方案大奬

簡介

有關「最佳環境教育方案大奬」詳情,請瀏覽綠色學校天地網站 – 獎項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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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社區大獎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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