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环境卓越大奖

香港环境卓越大奖

目的及参加资格

目的

「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旨在:

  • 鼓励企业及机构实施环境管理;
  • 就所属界别内的最佳作业模式比较其环境表现;及
  • 嘉许具备卓越环境表现的企业及机构。

参加资格

所有以香港为主要业务基地的机构及其营运单位,而其主要业务符合有关界别的定义,均有资格参加「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机构的营运单位可按其所属界别竞逐「香港环境卓越大奖」,但每个营运单位只可参与竞逐一个界别的奖项。若单一机构同时有多个不同的营运单位参加同一界别时,各营运单位需要显示其自行推动的环保工作。

为鼓励更多企业参加「香港环境卓越大奖」并有机会角逐所属界别中的最高殊荣,各界别的金奖得主将不获接受参加竞逐其后两届「香港环境卓越大奖」,即2021及2022年的金奖得主将不获接受参加2023年「香港环境卓越大奖」;2023年的金奖得主将不获接受参加2024年及2025年「香港环境卓越大奖」。

主办机构保留机构参选资格的最终决定权。

评审程序


在2023年,设有十个适合大型企业参加的界别,及四个适合中小企@参加的界别。

十个非中小企界别为:

  1. 建造业 *
  2. 酒店及康乐会所
  3. 制造业及工业服务 ^
  4. 物业管理(工商业/住宅)
  5. 公共及社区服务
  6. 餐饮业
  7. 学校 (幼儿学校/小学/中学)
  8. 服务及贸易业#
  9. 商铺及零售业
  10. 交通及物流业

四个中小企界别为:

  1. 建造业、制造业及工业服务 ^
  2. 服务业
  3. 商铺及零售业
  4. 贸易业

@ 本计划中「中小企」是指(i)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中小型企业定义;(ii)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的公司或机构;及(iii) 参与公司或机构本身或其母公司(如适用)均不能是上市公司。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定义,中小型企业是从事制造业而在本港雇用少于100人的企业;或从事非制造业而在本港雇用少于50人的企业。「雇用人数」包括经常参与企业业务的在职东主、合夥人及股东,以及企业的受薪员工,包括在递交申请书时,由有关企业直接支付薪酬的全职或兼职受薪雇员,其中包括长期或临时聘用的雇员。
* 获提名的建造工程项目于评选时的工程进度须最少完成三分之一 (以合约订明的建造期计算)。

^ 以香港为业务基地而其生产线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制造业公司,亦符合「香港环境卓越大奖」 – 制造业及工业服务界别 (非中小企组别) 或建造业、制造业及工业服务界别 (中小企组别) 之參选资格。

# 由 2022年开始,「媒体及通讯业」界别将被纳入「服务及贸易业」界别。

主办机构保留申请机构参选资格的最终决定权。




得奖者将经过三个阶段的严谨评选程序选出﹕

第一阶段 - 初步遴选

在接获申请表格后,合资格的参赛单位将会获邀透过网上问卷提供其环保政策、措施及表现的详情。评审人员将根据既定的评审准则评核各参赛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主办机构可能要求任何参赛单位提供额外文件,用以核实资料。主办机构会选出合资格的参赛单位,进入第二阶段的详细评审。

所有合资格的参赛单位,完成第一阶段后若最终未能获得任何奖项,将于所有评审阶段完成后获得「参与证书」。

第二阶段 - 详细评审

评审人员将实地考察入围的机构。考察范围将包括参观机构的设施,及会见机构的主要代表,包括管理高层、部门主管及员工。如有需要,参赛单位需为评审人员申请所需准许证及安排交通往返香港/内地作现场考察。考察期间,主办机构鼓励参赛单位向评审人员进行简报,重点讲述其环保表现,以便评审人员能深入了解其环保计划及实施进度。

评审人员会编写评审报告,以便提交主办单位进一步选出进入第三阶段最终评选的参赛单位。

入选第二阶段评审的参赛单位,将获得有关其环保表现的报告。报告会概述机构的优势,并重点指出可改善的环境管理范畴。

第三阶段 - 最终评选

评审团将对入选单位作出评审。在最终评选阶段,评审团可能邀请入选单位进一步报告其环保成果。评审团将由多个商会、政府部门及专业团体的代表组成。



「香港环境卓越大奖」的评审准则建基于已完善建立的「环保企业模式」。该模式重点显示企业的内部运作与环境的密切关系。三个关键范畴环保领导、环保计划与表现及伙伴协力合作在机构整合环保措施的过程中发挥重要角色。

环保领导

环保领导是指机构内高层管理人员致力达到环保目标的决心表现,以及管理层和员工对实施环保计划方面的承担。评核指标将包括管理层所设立的环保计划、机构为员工提供的培训和资源分配、员工在计划推行时的参与程度,以及为不断求进而对计划进行的监察措施。

环保计划与表现

此部份是用作评核机构在实施环保计划时所取得的成就。评审内容除了机构在日常业务中采用环保措施所带来的效益外,还包括机构在符合法例要求、节能节水、减少废料、再用及再造废料以及改善环境方面(例如噪音控制及室内室外空气质素等)的表现。

伙伴协力合作

此部份是用作评核机构如何影响及让供应商及承办商认识环境管理的重要性,并鼓励他们在自己的业务中推行环保政策。另外,机构在教育顾客和公众人士认识环保工作的重要性,也是评核的范围。



 环保领导环保计划与表现伙伴协力合作
非中小企组别的十个界别   
建造业20%60%20%
酒店及康乐会所20% 45%35%
制造业及工业服务20%60%20%
物业管理20%45%35%
公共及社区服务20%45%35%
餐饮业20%45%35%
学校20%55%25%
服务及贸易业20% 45%35%
商铺及零售20%45%35%
交通及物流业20%60%20%
中小企组别的四个界别   
建造业、制造业及工业服务20%60%20%
服务业30%40%30%
商铺及零售业 30%40% 30%
贸易业30%40%30%


为了鼓励及表扬参赛单位在推广及宣传「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所作出的努力,以及在「香港绿色机构认证」及其他认证或奖项计划时所获得的成就,在「香港环境卓越大奖」第二阶段评审期间,主办单位将按以下情况向参赛单位给予不多于10分的额外分数:

推广及宣传「香港环境卓越大奖」的额外分数(总额外分数不多于3分)

  • 参赛单位透过他们的业务渠道/学校网络推广及宣传「香港环境卓越大奖」(例如在他们的处所、网站、电子屏幕等显示在上述计划获得的标志/ 贴纸;把获得的相关标志印在名片、信纸和通过媒体刊登专题文章),最多可获得1分的额外分数
  • 参加单位成功推荐其业务/学校合作伙伴(例如供应商)参加「香港环境卓越大奖」,可获得最多2分的额外分数

凡透过业务渠道/学校网络推广及宣传「香港环境卓越大奖」,并成功推荐业务/学校伙伴参赛的参赛公司/机构/学校有机会获得「杰出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推广伙伴」的荣誉,详情请参阅「杰出推广伙伴嘉许计划」网页。

获取「香港绿色机构认证」的额外分数(总额外分数不多于4分)

  • 拥有任何有效减废证书/ 节能证书/ 清新室内空气证书/ 减碳证书/ 「香港绿色机构」荣誉的参赛单位,可就每项证书获得1分的额外分数

参加其他认证或奖项计划的额外分数(总额外分数不多于3分)[学校界别除外]

  • 拥有有效环保证书(例如ISO 14001、ISO 20121、ISO 50001、IECQ HSPM QC 080000、「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计划」、「香港Q唛环保管理计划」、世界自然基金会香港分会的「低碳营运计划」及「低碳制造计划」、「优质餐饮业环保管理计划」、中电「创新节能企业大奖」、世界绿色组织的「绿色办公室奖励计划」、香港工业总会的「中银香港企业低碳环保领先大奖」、绿建环评新建建筑/绿建环评既有建筑/绿建环评室内建筑、「香港绿建商铺联盟大奖」或主办机构认可的其他环保计划) 的参赛单位,就每项计划的证书可获得1分的额外分数。主办机构保留给予额外分数的决定权。

参加其他环保计划的额外分数(总额外分数不多于3分)[学校界别适用]

若学校于2022/23学年曾参加及持有下列环保计划的证明 / 有效证书,可就每项计划获得1分的额外分数:环运会的「环保风纪计划」及「学生环境保护大使计划」、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可持续发展学校奖励计划」(包括「可持续发展学校参与奖」及「可持续发展社区项目奖」)、水务署的「惜水学堂」教育计划、环境保护署的「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计划」、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计划(包括「绿化校园资助计划」 / 「『一人一花』计划」 / 「校园香草种植计划」)、商界环保协会的「赛马会绿建环评学校计划」、中华电力有限公司的「绿优校园认证计划」及香港电灯有限公司的「『绿得开心学校』标志计划」。主办机构保留给予参赛学校额外分数的最终决定权。


* 注:

  1. 「香港绿色机构认证」有四项证书,分别是「减废证书」、「节能证书」、「清新室内空气证书」以及「减碳证书」。参与机构可以通过采取多方面的环保措施进一步获得「香港绿色机构」的荣誉。详情请参阅「香港绿色机构认证」小册子。
  2. ISO 14001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颁布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3. ISO 20121 「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颁布的可持续发展活动管理体系标准。
  4. ISO 50001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颁布的能源管理体系标准。
  5. IECQ HSPM QC 080000是由「国际电子元器件品质评定体系」(IEC Quality Assessment System for Electronic Components) 颁布并规范有害物质流程管理的标准。
  6. 「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计划」,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执行。
  7. 「香港Q唛环保管理计划」是一项由香港工业总会辖下的香港优质标志局主办的环保系统认证计划。
  8. 「低碳营运计划」及「低碳制造计划」是世界自然基金会香港分会举办的计划。额外分数只适用于适合的界别及营运范围位于香港或粤港澳大湾区 (后者只适用于制造业及工业服务界别 (非中小企组别)或建造业、制造业及工业服务界别(中小企组别))。
  9. 「优质餐饮业环保管理计划」是香港餐饮联业协会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共同筹划推出之评核餐饮业环保表现的自愿性行业认可计划。
  10. 中电「创新节能企业大奖」 由中华电力有限公司主办,目的是表扬已实施节能措施并达致显着节能效果的机构。
  11. 「绿色办公室奖励计划」是世界绿色组织主办针对办公室的认可计划。
  12. 「中银香港企业低碳环保领先大奖」由香港工业总会主办,目的是鼓励香港及泛珠江三角洲从事制造业及服务业的企业推行环保措施。
  13. 「绿建环评」是一套为建筑物可持续发展表现作第三方评估的工具。「绿建环评」由香港绿色建筑议会颁发认证,而建筑环保评估协会则负责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14. 「香港绿建商铺联盟大奖」是由香港绿色建筑议会主办,旨在推动香港的「绿色购物」环境。「香港绿建商铺联盟大奖」主要奖项得主(即「最绿模范商场奖」、「最绿模范商铺奖」及「最具动力合作奖」)方可于「香港环境卓越大奖」获额外分数。
  15. 在颁奖典礼举行之前,获奖机构或会因触犯环保法规被审讯或判罪而影响其获奖资格。

(截止报名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请即填写以下网上申请表:

请选择以下其中一个界别:

非中小型企业组别

建造业
建築时段:由
获提名的建造工程项目于评选阶段时的工程进度须最少完成叁分之一 (以建造期计算)。
合约编号:
酒店及康乐会所
制造业及工业服务
以香港为业务基地而其生产线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制造业公司,亦符合此界别之参选资格。
媒体及通讯业
物业管理 (工商业)
物业管理 (住宅)
公共及社区服务
餐饮业
学校 (幼儿学校) #
学校 (小学) #
学校 (中学) #
#申请多于一个组别的学校须分开提交申请。
服务及贸易业
商铺及零售业
交通及物流业

中小型企业组别^

建造业、制造业及工业服务
以香港为业务基地而其生产线位于大湾区的制造业公司,亦符合此界别之参选资格。
服务业
商铺及零售业
贸易业
  ^本计划中「中小企」是指 (i)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中小型企业定义;(ii)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的公司或机构;及 (iii) 参与公司本身或其母公司 (如适用) 均不能是上市公司。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中小型企业定义是从事制造业而在本港雇用少于100人的企业;或从事非制造业而在本港雇用少于50人的企业。「雇用人数」包括经常参与企业业务的在职东主、合伙人及股东,以及企业的受薪员工,包括在递交本计划申请时,由有关企业直接支付薪酬的全职或兼职受薪雇员,其中包括长期或临时聘用的雇员。

主办机构保留申请机构参选资格的最终决定权。
 

第一部份:机构背景

* 必须填写之资料。

机构名称 (持有有效的香港商业登记证或法定地位) / 学校名称 (须与学校注册证明书相同)

英文*:

中文*:

网址:

主要业务性质*:

(学校界别请填上N/A)
 
营运单位名称 / 建筑地盘名称 / 工厂名称(如适用):

英文:

中文:

地址:

 
母公司名称(如适用):

英文:

中文:

 

雇员人数(按申请机构 / 工厂的商业登记所聘用人数计算)/ 教师及非教学职员人数(学校界别适用):

香港*:

(全职员工)*:

(兼职员工)*:

母公司:

(全职员工) :

(兼职员工) :

大湾区 : (只适用于制造业)

(全职员工) :

(兼职员工) :

 
本公司或母公司(如适用) 是否上市公司?
是 
 

第二部份:「杰出推广伙伴嘉许计划」

如贵机构有兴趣参加「杰出推广伙伴嘉许计划」, 可按此参阅详情按此报名
 

第三部份:「杰出绿色菁英嘉许计划」

如贵机构员工有兴趣参加「杰出绿色菁英嘉许计划」, 可按此参阅详情按此报名.
 

第四部份:香港环境卓越大奖环保经验网上分享会

如贵机构员工有兴趣参加香港环境卓越大奖环保经验网上分享会, 可按此登记
 

第五部份:只供学校界别

学校有意报名参加以下项目(请于适当方格填上「✓」号)

香港环境卓越大奖 (协导员支援备注)
特别奖项1 - 环保「校」「社」连系大奖
特别奖项2 - 最佳环境教育方案大奖

备注:参与2021香港环境卓越大奖的学校可申请协导员支援服务,协导员会为学校提供为期一个学年的额外指导及建议。

第六部份:联络详情及声明

请提供机构联络人的资料,以便我们就此申请与贵机构进一步联络。

联络人姓名*:

职衔*:

电话*:

电邮*:

邮寄地址:

贵机构从下列哪些途径认识「香港环境卓越大奖」? (可选择多于一项)

传媒 (如电视特辑及报章)
社交媒体 (如Facebook、YouTube及Instagram)
巡迴展览
透过技术顾问提供的资讯
由其他公司 / 机构推介 (请注明公司 / 机构名称):
海报或广告
主办机构的网页或推广电邮
主办机构举办的环保经验分享会
从参与「香港绿色创新大奖」或「香港绿色机构认证」得知
透过商会提供的资讯 (请注明商会名称)
教育局通函
其他 (请注明):

 

验证码

请输入下方所显示的字母:

递交申请前请先阅读以下注意事项及声明。

 

如申请人于递交申请表后7个工作天内仍未收到申请确认,请致电「香港环境卓越大奖」热线2788 5903查询。


「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技术顾问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已实施个人资料 (私隐) 政策。 您可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个人资料管理主任查询有关资料。您有权查阅及修正就您本人的申请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如有需要,请电邮至edm@hkpc.org。从联络人收集所得的个人资料将于完成每届「香港环境卓越大奖」评审后24个月被删除或销毁。


「香港环境卓越大奖(学校界别)」技术顾问(世界自然基金会香港分会,下称「本会」)承诺遵守及履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之规定,以确保您的个人资料准确及安全。若想了解关于本会私隐政策之全文,请浏览以下网址:wwf.org.hk/en/privacy.如果您想查阅或更新您的个人资料,只须致电本会之热线电话:2526 1011,或发送电邮至 supporter@wwf.org.hk ,又或以书面方式(邮寄地址:香港新界葵涌葵昌路8号万泰中心15楼世界自然基金会香港分会)通知本会。

同意声明

本人谨此声明以上提供之资料全属确实无讹,亦同意「香港环境卓越大奖」主办机构 (即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及环境运动委员会(「环运会」)及其秘书处) 及评审团所作的一切决定为最终决定,并于一切有关「香港环境卓越大奖」事宜上均具约束力。本人明白任何错误或误导的资讯或会令本人的申请被取消资格。

本人同意本人所提供之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联络电话、通讯地址和电邮地址)将会用于主办机构及技术顾问处理、评估和管理本人申请之用。本人明白如未能提供相关个人资料,会影响主办机构及技术顾问处理本人之申请。

「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技术顾问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拟使用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联络电话、通讯地址和电邮地址)向您推介本局的最新发展、顾问服务、活动和培训课程。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请在下面的方格内填上「✓」号—

  本人反对「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技术顾问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使用本人的个人资料作任何推广用途。

[只适用于学校界别] 阁下的个人资料(包括您的姓名、电邮地址及电话号码)或会被「香港环境卓越大奖(学校界别)」技术顾问(世界自然基金会香港分会)用作提供最新组织资讯、问卷调查、会员活动及其他通讯和推广之用途,阁下可随时及在毋须缴付任何费用下,选择不接收本会之通讯。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请在下面的方格内填上「✓」号—

  本人反对「香港环境卓越大奖(学校界别)」技术顾问(世界自然基金会香港分会)使用本人的个人资料作任何推广用途。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及/或环境运动委员会(环运会)及其秘书处亦拟使用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联络电话、通讯地址和电邮地址)向您推介环保署及/或环运会的最新发展、政策、活动和计划。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请在下面的方格内填上「✓」号—

  本人反对环保署及/或环运会及其秘书处使用本人的个人资料作任何推广用途。
 

香港绿色创新大奖

目的及参加资格

目的

「香港绿色创新大奖」旨在:

  • 鼓励机构以崭新,可行的环保方案转化成设备或系统,以应对环保问题,并对环境、机构及社会带来真正裨益。

参加资格

所有以香港为主要业务基地的机构及其营运单位,均可以自行构思的项目,或修改现有的项目以增添其创新元素及达至保护环境的实效,竞逐「香港绿色创新大奖」。在本奖项内,「绿色创新」指任何能显着地增加或提升环境效益的改变。

每一个参赛单位可递交一个或以上的绿色创新项目。所递交的项目必须是现行及近期的,即完全实施至今不超过三年 。参赛项目不能只是一个预计在将来取得成功的概念,或是直接采用第三方的环保原创项目而参赛单位没有将之作任何修改或改进。项目亦应量化其改善环境的成效上(例如节约能源、废物管理、改善空气质素、水资源管理、消减噪音等方面)。

主办机构保留申请者参选资格的最终决定权。

评审程序


HKGIA Assessment Procedures

得奖者将经过两个阶段的严谨评选程序选出:

详细评审阶段

主办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向初步获评为合资格的参赛单位发出一份评审问卷,以便收集详细的资料。参赛单位将会获邀与评审人员进行简报,介绍其参赛项目的详情,包括其用途及环保表现。评审人员将根据「香港绿色创新大奖」的评审准则对各参赛项目提供或在本阶段搜集的所有资料进行评审。主办机构会选出部份参赛项目,进入下一阶段的最终评选。

所有合资格的参赛单位,完成详细评审阶段後若最终未能获得任何奖项,将于所有评审阶段完成後获得「参与证书」乙张。

最终评选阶段

评审团将对入选单位作出评审。在最终评选阶段,评审团可能邀请入选单位进一步报告其参赛项目的成果。评审团将由多个商会、政府部门及专业团体的代表组成。



「香港绿色创新大奖」的评审准则

「香港绿色创新大奖」的评审将建基于以下叁个主要範畴,而每个主要範畴亦分为不同层面以分析各参赛项目。

创新水平

  • 项目具备的创新元素及崭新程度
  • 项目的原创性

环保成就

  • 可量化的环保效益
  • 达致多项环保效益的能力
  • 获得的认证或外界的认受性

实用性及对社会的贡献

  • 在广泛层面的应用性
  • 成本效益
  • 在业界或向公众产生认知所作出的努力

评分比重

创新水平 : 40%
环保成就 : 30%
实用性及对社会的贡献: 30%

指南

下载

(截止报名日期:2021年12月31日)

请即填写以下网上申请表:

第一部份:机构背景

* 必须填写之资料。
机构名称 (持有有效的香港商业登记证或法定地位)
英文* :
中文* :
地址* :
电话* :
电邮* :
网址 :
 
雇员人数(按申请机构的商业登记所聘用人数计算):
香港* (全职员工)*:  (兼职员工)*:
母公司: (全职员工):  (兼职员工) : 

本公司或母公司(如适用) 是否上市公司?
是 

本公司成立年份* 

 

第二部份:提名参与香港绿色创新大奖的项目资料*

 (a) 绿色创新项目名称*

 
(b) 完成 / 开始全面实施 / 可供应市场的年份/时期*
 
 
(c) 此项目是否由 贵公司自行研发?*
 由公司自行研发
 与合作机构共同研发 
请列明合作机构名称:

 修改或改进自现有的第三方产品/设备/物料/方案
 
(d) 在此创新项目的研发上,哪些是来自 贵公司的参与/贡献?*

 
(e) 此项目有否获取任何专利?*
没有     正在申请中 (请提供相关证明)
已有 (请提供专利证书首页副本及专利注册号码)

 
(f) 请介绍及阐述参赛项目的详细特点,包括与市场上现有同类产品/方法/系统的主要分别。*
^(请以300字以内回答这问题,亦可以附上照片、单张、原理图等作为补充资料。)

 
(g) 请指出项目的主要环保效益:*
 节能
 废物管理
 改善空气质素
 水资源管理
消减噪音
 其他: 
请说明和量化项目的环保表现:

 
(h) 此项目有否具备「环保抗疫」成效?如有,请具体说明:
 
 

第三部份:联络详情及声明

请提供机构联络人的资料,以便我们就此申请与贵机构进一步联络。

联络人
联络人姓名*:
职衔*:
电话*:
电邮*:


贵机构从下列哪些途径认识「香港绿色创新大奖」? (可选择多于一项)
传媒 (如电视特辑及报章)
社交媒体 (如Facebook、YouTube及Instagram)
巡迴展览
透过技术顾问提供的资讯
由其他公司 / 机构推介 (请注明公司 / 机构名称):
海报或广告
主办机构的网页或推广电邮
主办机构举办的环保经验分享会
从参与「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或「香港绿色机构认证」得知
透过商会提供的资讯 (请注明商会名称)
其他 (请注明):

 

验证码

请输入下方所显示的字母:

递交申请前请先阅读以下注意事项及声明。
 
 

如申请人于递交申请表后7个工作天内仍未收到申请确认,请致电「香港绿色创新大奖」热线2788 5903查询。


「香港绿色创新大奖」技术顾问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已实施个人资料 (私隐) 政策。 您可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个人资料管理主任查询有关资料。您有权查阅及修正就您本人的申请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如有需要,请电邮至edm@hkpc.org。从联络人收集所得的个人资料将于完成每届「香港环境卓越大奖」评审后24个月被删除或销毁。

同意声明

本人谨此声明以上提供之资料全属确实无讹,亦同意「香港绿色创新大奖」主办机构 (即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及环境运动委员会(「环运会」)及其秘书处) 及评审团所作的一切决定为最终决定,并于一切有关「香港绿色创新大奖」事宜上均具约束力。本人明白任何错误或误导的资讯或会令本人的申请被取消资格。

本人同意本人所提供之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联络电话、通讯地址和电邮地址)将会用于主办机构及技术顾问处理、评估和管理本人申请之用。本人明白如未能提供相关个人资料,会影响主办机构及技术顾问处理本人之申请。

「香港绿色创新大奖」技术顾问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拟使用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联络电话、通讯地址和电邮地址)向您推介本局的最新发展、顾问服务、活动和培训课程。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请在下面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

  本人反对「香港绿色创新大奖」技术顾问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使用本人的个人资料作任何推广用途。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及/或环境运动委员会(环运会)及其秘书处亦拟使用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联络电话、通讯地址和电邮地址)向您推介环保署及/或环运会的最新发展、政策、活动和计划。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请在下面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

   本人反对环保署及/或环运会及其秘书处使用本人的个人资料作任何推广用途。            

杰出绿色菁英嘉许计划

目的及参加资格

目的

「香港环境卓越大奖」设有「杰出绿色菁英嘉许计划」(本计划),旨在表扬在环保方面竭尽所能、努力不懈的杰出员工,嘉许他们的卓越表现及热诚,并于机构及/或社区内积极改善环境。本计划同时推广工作环境的环保文化及鼓励员工为实践环保更进一步。为响应政府于2050 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本计划今年将继续重点审视员工在其机构内减少碳排放的成就,包括研发和应用创新理念及技术,以及向机构和持份者推广低碳生活模式,以促进行为改变。

参加资格

  • 在申请时和评审期间,申请者必须 —
    (a) 在同一机构工作;
    (b) 不可以是该机构的持有人*;
  • 申请者需得所属机构同意他/她参与此计划;及
  • 申请者的所属机构必需同时参加2023「香港环境卓越大奖」,并成功完成第一阶段评审(于2021及2022年获得金奖的机构除外)
  • 每个机构/营运单位支持的申请者数目不设上限。

* 「持有人」例子包括但不限于所属机构的直接及/或间接股东或股份持有人,除非股份是以公司花红/奖励形式分发予员工及/或员工因其所属机构的雇员身份而获得相关股份。

裨益

本计划之得奖者可:

  1. 获颁奖座及/或证书;及
  2. 有机会获邀于公开活动分享其环保成就及经验。

为表扬申请者的努力,完成初步评审但未能获得任何奖项之合资格申请者,将获发感谢证书。申请者如完成初步评审,其所属机构/营运单位亦可获发感谢证书。

评审程序


OGACS Assessment Procedures


评审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包括(一)初步评审及(二)最终评选 —

初步评审

主办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向初步获评为合资格的申请者发出一份评审问卷,以便收集详细的资料。评审人员将根据申请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实地/电话访问,并根据一套全面及严谨的标准来评分。评审人员亦可能会接触申请人的直属上司和同事/下属(如适用)以更深入了解申请人的成就。部份表现较佳的申请者将能进入最终评选阶段。

最终评选

在最终评选阶段,入选的申请者将获邀向评审团介绍其成就,评审团会同时参考顾问撰写的评核报告评估申请者的表现,并决定最终结果。评审团将由多个商会、政府部门及专业团体的代表组成。



 承担成就协作创意
比重30%25%25%20%

承担

  • 申请者高度重视碳中和及/或其他环境议题,并对缓解环境问题具备明确目标;
  • 申请者于缔造绿色企业文化及/或努力实现碳中和方面展现热诚;及
  • 申请者经常愿意为实践环保目标全力以赴,在工作范围外致力减少社区内的碳排放和/或减缓其他环境影响。

成就

  • 申请者采取积极行动应对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及
  • 申请者经常善用其环保技能及/或知识/经验令机构/社区取得显着的减碳/环保成就。

协作

  • 申请者积极运用个人/业务网络,与同侪、夥伴及其他持份者紧密合作,在社会上推动低碳文化及/或推动改善环境;及
  • 申请者透过将他/她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传授给其他持份者,展示其推动改善环境的能力。

创意

  • 申请者以创新思维为机构/社区带来环保方面的贡献;及
  • 申请者提出创新方案,带出改革性和可复制的措施,以达致环保及/或迈向碳中和。

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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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报名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必须填写之资料。

第一部份:申请者所属机构资料

机构名称

英文 * :

中文 * :

营运单位名称 (如适用)

英文 :

中文 :

 
贵机构有否参加2021「香港环境卓越大奖」?
  已参加

贵机构已参加2021「香港环境卓越大奖」以下界别:
  不适用 (2019及2020「香港环境卓越大奖」金奖得奖机构)
 

第二部份:申请者资料

(申请者必须在申请时和评估期间在同一机构工作,而申请者不可以是该机构的持有人。 申请者的所属机构必需同时参加2021「香港环境卓越大奖」,并完成第一阶段评审 (于2019及2020年获得金奖的机构除外)。申请者需得所属公司/机构同意他/她参与此计划)

(申请者或会于汇报时被要求出示身份证明文件以作核实个人资料用途)

申请者 1

(a) 姓名
英文* :

中文* :

(b) 职位

英文* :

中文 :

(c) 电话号码

办公室* :

手提电话 :

(d) 电邮地址 :

 

申请者 2 (如适用)

(a) 姓名
英文* :

中文* :

(b) 职位

英文* :

中文 :

(c) 电话号码

办公室* :

手提电话 :

(d) 电邮地址 :

 

申请者 3 (如适用)

(a) 姓名
英文* :

中文* :

(b) 职位

英文* :

中文 :

(c) 电话号码

办公室* :

手提电话 :

(d) 电邮地址 :

 

第三部份:联络人资料

联络人姓名* :

职位* :

电话号码* :

电邮地址* :

 

第四部份:声明*

本人谨此声明,申请者已获其雇用机构/营运单位同意参加此嘉许计划,亦确认申请者并不是该机构的持有人。


贵机构从下列哪些途径认识「杰出绿色菁英嘉许计划」? (可选择多于一项)
传媒 (如电视特辑及报章)
社交媒体 (如Facebook、YouTube及Instagram)
巡迴展览
透过技术顾问提供的资讯
由其他公司 / 机构推介 (请注明公司 / 机构名称)
海报或广告
主办机构的网页或推广电邮
主办机构举办的环保经验分享会
从参与「香港绿色创新大奖」或「香港绿色机构认证」得知
透过商会提供的资讯 (请注明商会名称)
其他 ( 请注明:)

 

验证码

请输入下方所显示的字母:

递交申请前请先阅读以下注意事项及声明。

 

如申请人于递交申请表后7个工作天内仍未收到申请确认,请致电「香港环境卓越大奖」热线2788 5903查询。


「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技术顾问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已实施个人资料 (私隐) 政策。 您可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个人资料管理主任查询有关资料。您有权查阅及修正就您本人的申请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如有需要,请电邮至edm@hkpc.org。从联络人收集所得的个人资料将于完成每届「香港环境卓越大奖」评审后24个月被删除或销毁。

同意声明

本人谨此声明以上提供之资料全属确实无讹,亦同意「香港环境卓越大奖」主办机构 (即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及环境运动委员会(「环运会」)及其秘书处) 及评审团所作的一切决定为最终决定,并于一切有关「香港环境卓越大奖」事宜上均具约束力。本人明白任何错误或误导的资讯或会令本人的申请被取消资格。

本人同意本人所提供之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联络电话、通讯地址和电邮地址)将会用于主办机构及技术顾问处理、评估和管理本人申请之用。本人明白如未能提供相关个人资料,会影响主办机构及技术顾问处理本人之申请。

「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技术顾问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拟使用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联络电话、通讯地址和电邮地址)向您推介本局的最新发展、顾问服务、活动和培训课程。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请在下面的方格内填上「✓」号—

  本人反对「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技术顾问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使用本人的个人资料作任何推广用途。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及/或环境运动委员会(环运会)及其秘书处亦拟使用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联络电话、通讯地址和电邮地址)向您推介环保署及/或环运会的最新发展、政策、活动和计划。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请在下面的方格内填上「✓」号—

  本人反对环保署及/或环运会及其秘书处使用本人的个人资料作任何推广用途。
 

杰出推广伙伴嘉许计划

目的及参加资格

目的

「杰出推广伙伴嘉许计划」旨在嘉许参与公司/机构积极向业务伙伴和持份者宣传及推广「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所作出的贡献。

要成为「杰出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推广伙伴」,需成功完成以下两项要求:

1. 积极协助宣传

透过以下渠道向公众或业务伙伴发放有关「香港环境卓越大奖」的资讯 (最少三个渠道):

  • 公司手机程式
  • 公司网站
  • 公司刊物
  • 社交媒体
  • 对外活动
  • 电邮
  • 商场大型屏幕/广告灯箱
  • 大厦外墙/大堂/升降机的电子屏幕
  • 于公司/机构的公众地方张贴「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海报
  • 向公众人士/访客/业务伙伴派发宣传单张 (印刷版/电子版)
  • 免费借出场地并协助大会举办巡迴展览活动
  • 其他获主办机构认可的宣传活动

2. 推荐业务伙伴或其他公司参加2023「香港环境卓越大奖」

推荐三家或以上的公司/机构参加2023「香港环境卓越大奖」;而被推荐参加的公司/机构亦必须完成第一阶段评核(将在2024年第一季进行)。推荐与被推荐的公司/机构之间不应有任何从属关系,如母公司与附属公司或属同一集团的公司等。

参加资格

  • 参加公司/机构需首先参加2023「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成功完成第一阶段评核 (将在2024年第一季进行) 。
  • 于2021及2022年获得「香港环境卓越大奖-金奖」的公司/机构不在此限,有关公司/机构只需完成上述两项要求。

嘉许

所有「杰出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推广伙伴」将获得嘉许证书/奖座,其公司/机构名称亦会刊登于「香港环境卓越大奖」的网站作鸣谢,表现卓越的「杰出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推广伙伴」更有机会于「香港环境卓越大奖」颁奖典礼获得嘉许。

(截止报名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要成为「杰出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推广伙伴」,请填妥以下表格。技术顾问将进一步与你联络核实详情。

(请在适当的地方加「✔」,或在「其他」注明)

必须填写之资料。

1. 积极协助宣传

透过以下渠道向公众或业务伙伴发放有关「香港环境卓越大奖」的资讯 (请选择最少三个渠道):
公司手机程式
公司网站
公司刊物
社交媒体
对外活动
电邮
商场大型屏幕/广告灯箱
大厦外墙/大堂/升降机的电子屏幕
于公司/机构的公众地方张贴「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海报
向公众人士/访客/业务伙伴派发宣传单张 (印刷版/电子版)
免费借出场地并协助大会举办巡迴展览活动
其他宣传活动 (请注明):

 

2. 推荐业务伙伴或其他公司参加2021「香港环境卓越大奖」

推荐 三家或以上的公司/机构参加2021「香港环境卓越大奖」;而被推荐参加的公司/机构亦必须完成第一阶段评核(将在2022年2至3月间进行)。推荐与被推荐的公司/机构之间不应有任何从属关系,如母公司与附属公司或属同一集团的公司等。

推荐公司 (1)

公司名称 * :

业务性质:

联络人姓名* :

电话* :

推荐公司 (2)

公司名称 * :

业务性质:

联络人姓名* :

电话* :

推荐公司 (3)

公司名称 * :

业务性质:

联络人姓名* :

电话* :

推荐公司 (4)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联络人姓名 :

电话 :

推荐公司 (5)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联络人姓名 :

电话 :

(如推荐更多公司/机构,请电邮至promopartner@hkaee.gov.hk )
 

机构资料及声明

机构名称 (英文)* :

机构名称 (中文)* :

营运单位名称 (英文):

营运单位名称 (中文):

业务性质:

联络人* :

职位* :

电话* :

电邮* :

本机构已报名参加2021「香港环境卓越大奖」
本机构已荣获2019 或 2020「香港环境卓越大奖」-金奖


贵机构从下列哪些途径认识「杰出推广伙伴嘉许计划」? (可选择多于一项)
传媒 (如电视特辑及报章)
社交媒体 (如Facebook、YouTube及Instagram)
巡迴展览
透过技术顾问提供的资讯
由其他公司 / 机构推介 (请注明公司 / 机构名称)
海报或广告 
主办机构的网页或推广电邮
主办机构举办的环保经验分享会
从参与「香港绿色创新大奖」或「香港绿色机构认证」得知
透过商会提供的资讯 (请注明商会名称)
其他 ( 请注明:)

 

验证码

请输入下方所显示的字母:

递交申请前请先阅读以下注意事项及声明。

 

备注:

  1. 主办机构保留在任何情况下及以任何原因拒绝任何申请的权利,及最终决定权。
  2. 主办机构保留在任何情况下更改计划内容及日期的权利。
  3. 主办机构不会负责任何宣传伙伴因此计划所犯之任何错失而引致于业务上或机会上或商誉上或收益上之任何损失或其他间接或随之发生的损失及损害。
  4. 主办机构不会负责任何宣传伙伴因参与及/或终止参与此计划而蒙受的任何及所有损失或损害。
  5. 「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技术顾问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已实施个人资料(私隐)政策。 您可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个人资料管理主任查询有关资料。您有权查阅及修正就您本人的申请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如有需要,请电邮至edm@hkpc.org。从联络人收集所得的个人资料将于完成每届「香港环境卓越大奖」评审后24个月被删除或销毁。

同意声明

本人谨此声明以上提供之资料全属确实无讹,亦同意「香港环境卓越大奖」主办机构 (即环境保护署( 「环保署」)及环境运动委员会(「环运会」)及其秘书处)所作的一切决定为最终决定,并于一切有关「香港环境卓越大奖」事宜上均具约束力。本人明白任何错误或误导的资讯或会令本人的申请被取消资格。

本人同意本人所提供之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联络电话和电邮地址)将会用于主办机构及技术顾问处理、评估和管理本人申请之用。本人明白如未能提供相关个人资料,会影响主办机构及技术顾问处理本人之申请。

「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技术顾问(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拟使用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联络电话和电邮地址)向您推介本局的最新发展、顾问服务、活动和培训课程。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请在下面方格内填上『✔』号。

 本人反对「香港环境卓越大奖」技术顾问(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使用本人的个人资料作任何推广用途。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及/或环境运动委员会(环运会)及其秘书处亦拟使用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联络电话和电邮地址)向您推介环保署及/或环运会的最新发展、政策、活动和计划。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请在下面方格内填上『✔』号。

 本人反对环保署及/或环运会及其秘书处使用本人的个人资料作任何推广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