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環境卓越大獎

香港環境卓越大獎

目的及參加資格

目的

「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旨在:

  • 鼓勵企業及機構實施環境管理;
  • 就所屬界別內的最佳作業模式比較其環境表現;及
  • 嘉許具備卓越環境表現的企業及機構。

參加資格

所有以香港為主要業務基地的機構及其營運單位,而其主要業務符合有關界別的定義,均有資格參加「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機構的營運單位可按其所屬界別競逐「香港環境卓越大獎」,但每個營運單位只可參與競逐一個界別的獎項。若單一機構同時有多個不同的營運單位參加同一界別時,各營運單位需要顯示其自行推動的環保工作。

為鼓勵更多企業參加「香港環境卓越大獎」並有機會角逐所屬界別中的最高殊榮,各界別的金獎得主將不獲接受參加競逐其後兩屆「香港環境卓越大獎」,即2021及2022年的金獎得主將不獲接受參加2023年「香港環境卓越大獎」;2023年的金獎得主將不獲接受參加2024年及2025年「香港環境卓越大獎」。

主辦機構保留機構參選資格的最終決定權。

評審程序


在2023年,設有十個適合大型企業參加的界別,及四個適合中小企@參加的界別。

十個非中小企界別為:

  1. 建造業 *
  2. 酒店及康樂會所
  3. 製造業及工業服務 ^
  4. 物業管理(工商業/住宅)
  5. 公共及社區服務
  6. 餐飲業
  7. 學校 (幼兒學校/小學/中學)
  8. 服務及貿易業#
  9. 商舖及零售業
  10. 交通及物流業

四個中小企界別為:

  1. 建造業、製造業及工業服務 ^
  2. 服務業
  3. 商舖及零售業
  4. 貿易業

@ 本計劃中「中小企」是指(i)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中小型企業定義;(ii)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公司或機構;及(iii) 參與公司或機構本身或其母公司(如適用)均不能是上市公司。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定義,中小型企業是從事製造業而在本港僱用少於100人的企業;或從事非製造業而在本港僱用少於50人的企業。「僱用人數」包括經常參與企業業務的在職東主、合夥人及股東,以及企業的受薪員工,包括在遞交申請書時,由有關企業直接支付薪酬的全職或兼職受薪僱員,其中包括長期或臨時聘用的僱員。
* 獲提名的建造工程項目於評選時的工程進度須最少完成三分之一 (以合約訂明的建造期計算)。

^ 以香港為業務基地而其生產線位於粵港澳大灣區的製造業公司,亦符合「香港環境卓越大獎」 – 製造業及工業服務界別 (非中小企組別) 或建造業、製造業及工業服務界別 (中小企組別) 之參選資格。

# 由 2022年開始,「媒體及通訊業」界別將被納入「服務及貿易業」界別。

主辦機構保留申請機構參選資格的最終決定權。




得獎者將經過三個階段的嚴謹評選程序選出﹕

第一階段 - 初步遴選

在接獲申請表格後,合資格的參賽單位將會獲邀透過網上問卷提供其環保政策、措施及表現的詳情。評審人員將根據既定的評審準則評核各參賽單位提供的所有資料。主辦機構可能要求任何參賽單位提供額外文件,用以核實資料。主辦機構會選出合資格的參賽單位,進入第二階段的詳細評審。

所有合資格的參賽單位,完成第一階段後若最終未能獲得任何獎項,將於所有評審階段完成後獲得「參與證書」。

第二階段 - 詳細評審

評審人員將實地考察入圍的機構。考察範圍將包括參觀機構的設施,及會見機構的主要代表,包括管理高層、部門主管及員工。如有需要,參賽單位需為評審人員申請所需准許證及安排交通往返香港/內地作現場考察。考察期間,主辦機構鼓勵參賽單位向評審人員進行簡報,重點講述其環保表現,以便評審人員能深入了解其環保計劃及實施進度。

評審人員會編寫評審報告,以便提交主辦單位進一步選出進入第三階段最終評選的參賽單位。

入選第二階段評審的參賽單位,將獲得有關其環保表現的報告。報告會概述機構的優勢,並重點指出可改善的環境管理範疇。

第三階段 - 最終評選

評審團將對入選單位作出評審。在最終評選階段,評審團可能邀請入選單位進一步報告其環保成果。評審團將由多個商會、政府部門及專業團體的代表組成。



「香港環境卓越大獎」的評審準則建基於已完善建立的「環保企業模式」。該模式重點顯示企業的內部運作與環境的密切關係。三個關鍵範疇環保領導、環保計劃與表現及夥伴協力合作在機構整合環保措施的過程中發揮重要角色。

環保領導

環保領導是指機構內高層管理人員致力達到環保目標的決心表現,以及管理層和員工對實施環保計劃方面的承擔。評核指標將包括管理層所設立的環保計劃、機構為員工提供的培訓和資源分配、員工在計劃推行時的參與程度,以及為不斷求進而對計劃進行的監察措施。

環保計劃與表現

此部份是用作評核機構在實施環保計劃時所取得的成就。評審內容除了機構在日常業務中採用環保措施所帶來的效益外,還包括機構在符合法例要求、節能節水、減少廢料、再用及再造廢料以及改善環境方面 (例如噪音控制及室內室外空氣質素等)的表現。

夥伴協力合作

此部份是用作評核機構如何影響及讓供應商及承辦商認識環境管理的重要性,並鼓勵他們在自己的業務中推行環保政策。另外,機構在教育顧客和公眾人士認識環保工作的重要性,也是評核的範圍。



 環保領導環保計劃與表現夥伴協力合作
非中小企組別的十個界別   
建造業20%60%20%
酒店及康樂會所20%45%35%
製造業及工業服務20%60%20%
物業管理20%45%35%
公共及社區服務20%45%35%
餐飲業20%45%35%
學校20%55%25%
服務及貿易業20%45%35%
商舖及零售20%45%35%
交通及物流業20%60%20%
中小企組別的四個界別   
建造業、製造業及工業服務20%60%20%
服務業30%40%30%
商舖及零售業30%40%30%
貿易業30%40%30%


為了鼓勵及表揚參賽單位在推廣及宣傳「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所作出的努力,以及在「香港綠色機構認證」及其他認證或獎項計劃時所獲得的成就,在「香港環境卓越大獎」第二階段評審期間,主辦單位將按以下情況向參賽單位給予不多於10分的額外分數:

推廣及宣傳「香港環境卓越大獎」的額外分數 (總額外分數不多於3分)

  • 參賽單位透過他們的業務渠道 / 學校網絡推廣及宣傳「香港環境卓越大獎」(例如在他們的處所、網站、電子屏幕等顯示在上述計劃獲得的標誌 / 貼紙;把獲得的相關標誌印在名片、信紙和通過媒體刊登專題文章),最多可獲得1分的額外分數
  • 參加單位成功推薦其業務 / 學校合作夥伴(例如供應商)參加「香港環境卓越大獎」,可獲得最多2分的額外分數

凡透過業務渠道 / 學校網絡推廣及宣傳「香港環境卓越大獎」,並成功推薦業務 / 學校夥伴參賽的參賽公司 / 機構 / 學校有機會獲得「傑出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推廣夥伴」的榮譽,詳情請參閱「傑出推廣夥伴嘉許計劃」網頁。

獲取「香港綠色機構認證」的額外分數(總額外分數不多於4分)

  • 擁有任何有效 減廢證書 / 節能證書 / 清新室內空氣證書 / 減碳證書 / 「香港綠色機構」榮譽的參賽單位,可就每項證書獲得1分的額外分數

參加其他認證或獎項計劃的額外分數(總額外分數不多於3分) [學校界別除外]

  • 擁有有效環保證書 (例如ISO 14001、ISO 20121、ISO 50001、IECQ HSPM QC 080000、「粵港清潔生產伙伴(製造業)標誌計劃」、「香港Q嘜環保管理計劃」、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的「低碳營運計劃」及「低碳製造計劃」、「優質餐飲業環保管理計劃」、中電「創新節能企業大獎」、世界綠色組織的「綠色辦公室獎勵計劃」、香港工業總會的「中銀香港企業低碳環保領先大獎」、綠建環評 新建建築/綠建環評 既有建築/綠建環評 室內建築、「香港綠建商舖聯盟大獎」或主辦機構認可的其他環保計劃) 的參賽單位,就每項計劃的證書可獲得1分的額外分數。主辦機構保留給予額外分數的決定權。

參加其他環保計劃的額外分數(總額外分數不多於3分)[學校界別適用]

若學校於2022/23學年曾參加及持有下列環保計劃的證明 / 有效證書,可就每項計劃獲得1分的額外分數:環運會的「環保風紀計劃」及「學生環境保護大使計劃」、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的「可持續發展學校獎勵計劃」(包括「可持續發展學校參與獎」及「可持續發展社區項目獎」)、水務署的「惜水學堂」教育計劃、環境保護署的「室內空氣質素檢定計劃」、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計劃(包括「綠化校園資助計劃」 / 「『一人一花』計劃」 / 「校園香草種植計劃」)、商界環保協會的「賽馬會綠建環評學校計劃」、中華電力有限公司的「綠優校園認證計劃」及香港電燈有限公司的「『綠得開心學校』標誌計劃」。主辦機構保留給予參賽學校額外分數的最終決定權。


* 註:

  1. 「香港綠色機構認證」有四項證書,分別是「減廢證書」、「節能證書」、「清新室內空氣證書」以及「減碳證書」。參與機構可以通過採取多方面的環保措施進一步獲得「香港綠色機構」的榮譽。詳情請參閱「香港綠色機構認證」小冊子。
  2. ISO 14001是由「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頒布的環境管理體系標準。
  3. ISO 20121 「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頒布的可持續發展活動管理體系標準。
  4. ISO 50001是由「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頒布的能源管理體系標準。
  5. IECQ HSPM QC 080000是由「國際電子元器件品質評定體系」(IEC Quality Assessment System for Electronic Components) 頒布並規範有害物質流程管理的標準。
  6. 「粵港清潔生產伙伴(製造業)標誌計劃」,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環境及生態局及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共同執行。
  7. 「香港Q嘜環保管理計劃」是一項由香港工業總會轄下的香港優質標誌局主辦的環保系統認證計劃。
  8. 「低碳營運計劃」及「低碳製造計劃」是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舉辦的計劃。額外分數只適用於適合的界別及營運範圍位於香港或粵港澳大灣區 (後者只適用於製造業及工業服務界別 (非中小企組別)或建造業、製造業及工業服務界別(中小企組別))。
  9. 「優質餐飲業環保管理計劃」是香港餐飲聯業協會與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共同籌劃推出之評核餐飲業環保表現的自願性行業認可計劃。
  10. 中電「創新節能企業大獎」 由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主辦,目的是表揚已實施節能措施並達致顯著節能效果的機構。
  11. 「綠色辦公室獎勵計劃」是世界綠色組織主辦針對辦公室的認可計劃。
  12. 「中銀香港企業低碳環保領先大獎」由香港工業總會主辦,目的是鼓勵香港及泛珠江三角洲從事製造業及服務業的企業推行環保措施。
  13. 「綠建環評」是一套為建築物可持續發展表現作第三方評估的工具。「綠建環評」由香港綠色建築議會頒發認證,而建築環保評估協會則負責對申請項目進行評審。
  14. 「香港綠建商舖聯盟大獎」是由香港綠色建築議會主辦,旨在推動香港的「綠色購物」環境。「香港綠建商舖聯盟大獎」主要獎項得主(即「最綠模範商場獎」、「最綠模範商舖獎」及「最具動力合作獎」)方可於「香港環境卓越大獎」獲額外分數。
  15. 在頒獎典禮舉行之前,獲獎機構或會因觸犯環保法規被審訊或判罪而影響其獲獎資格。

(截止報名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請即填寫以下網上申請表:

請選擇以下其中一個界別:

非中小型企業組別

建造業
建築時段:由
獲提名的建造工程項目於評選階段時的工程進度須最少完成三分之一 (以建造期計算)。
合約編號:
酒店及康樂會所
製造業及工業服務
以香港為業務基地而其生產線位於粵港澳大灣區的製造業公司,亦符合此界別之參選資格。
媒體及通訊業
物業管理 (工商業)
物業管理 (住宅)
公共及社區服務
餐飲業
學校 (幼兒學校) #
學校 (小學) #
學校 (中學) #
#申請多於一個組別的學校須分開提交申請。
服務及貿易業
商舖及零售業
交通及物流業

中小型企業組別^

建造業、製造業及工業服務
以香港為業務基地而其生產線位於大灣區的製造業公司,亦符合此界別之參選資格。
服務業
商舖及零售業
貿易業
  ^本計劃中「中小企」是指 (i)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中小型企業定義;(ii)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公司或機構;及 (iii) 參與公司本身或其母公司 (如適用) 均不能是上市公司。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中小型企業定義是從事製造業而在本港僱用少於100人的企業;或從事非製造業而在本港僱用少於50人的企業。「僱用人數」包括經常參與企業業務的在職東主、合夥人及股東,以及企業的受薪員工,包括在遞交申請時,由有關企業直接支付薪酬的全職或兼職受薪僱員,其中包括長期或臨時聘用的僱員。

主辦機構保留申請機構參選資格的最終決定權。
 

第一部份:機構背景

* 必須填寫之資料。

機構名稱 (持有有效的香港商業登記證或法定地位) / 學校名稱 (須與學校註冊證明書相同)

英文*:

中文*:

網址:

主要業務性質*:

(學校界別請填上N/A)
 
營運單位名稱 / 建築地盤名稱 / 工廠名稱(如適用):

英文:

中文:

地址:

 
母公司名稱(如適用):

英文:

中文:

 

僱員人數(按申請機構 / 工廠的商業登記所聘用人數計算)/ 教師及非教學職員人數(學校界別適用):

香港*:

(全職員工)*:

(兼職員工)*:

母公司:

(全職員工) :

(兼職員工) :

大灣區 : (只適用於製造業)

(全職員工) :

(兼職員工) :

 
本公司或母公司(如適用) 是否上市公司?
是 
 

第二部份:「傑出推廣夥伴嘉許計劃」

如貴機構有興趣參加「傑出推廣夥伴嘉許計劃」, 可按此參閱詳情按此報名
 

第三部份:「傑出綠色菁英嘉許計劃」

如貴機構員工有興趣參加「傑出綠色菁英嘉許計劃」, 可按此參閱詳情按此報名.
 

第四部份:香港環境卓越大獎環保經驗網上分享會

如貴機構員工有興趣參加香港環境卓越大獎環保經驗網上分享會, 可按此登記。​
 

第五部分:只供學校界別

學校有意報名參加以下項目(請於適當方格填上「✓」號)

香港環境卓越大獎 (協導員支援備註)
特別獎項1 - 環保「校」「社」連繫大奬
特別獎項2 - 最佳環境教育方案大奬

備註:參與2021香港環境卓越大奬的學校可申請協導員支援服務,協導員會為學校提供為期一個學年的額外指導及建議。

第六部份:聯絡詳情及聲明

請提供機構聯絡人的資料,以便我們就此申請與貴機構進一步聯絡。

聯絡人姓名*:

職銜*:

電話*:

電郵*:

郵寄地址:

貴機構從下列哪些途徑認識「香港環境卓越大獎」? (可選擇多於一項)

傳媒 (如電視特輯及報章)
社交媒體 (如Facebook、YouTube及Instagram)
巡迴展覽
透過技術顧問提供的資訊
由其他公司 / 機構推介 (請註明公司 / 機構名稱):
海報或廣告
主辦機構的網頁或推廣電郵
主辦機構舉辦的環保經驗分享會
從參與「香港綠色創新大獎」或「香港綠色機構認證」得知
透過商會提供的資訊 (請註明商會名稱)
教育局通函
其他 (請註明):

 

驗證碼

請輸入下方所顯示的字母:

遞交申請前請先閱讀以下注意事項及聲明。

 

如申請人於遞交申請表後7個工作天內仍未收到申請確認,請致電「香港環境卓越大獎」熱線2788 5903查詢。


「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技術顧問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已實施個人資料 (私隱) 政策。 您可與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個人資料管理主任查詢有關資料。您有權查閱及修正就您本人的申請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如有需要,請電郵至edm@hkpc.org。從聯絡人收集所得的個人資料將於完成每屆「香港環境卓越大獎」評審後24個月被刪除或銷毀。


「香港環境卓越大奬(學校界別)」技術顧問(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下稱「本會」)承諾遵守及履行《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之規定,以確保您的個人資料準確及安全。若想了解關於本會私隱政策之全文,請瀏覽以下網址:wwf.org.hk/en/privacy.如果您想查閱或更新您的個人資料,只須致電本會之熱線電話:2526 1011,或發送電郵至 supporter@wwf.org.hk ,又或以書面方式(郵寄地址:香港新界葵涌葵昌路8號萬泰中心15樓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通知本會。

同意聲明

本人謹此聲明以上提供之資料全屬確實無訛,亦同意「香港環境卓越大獎」主辦機構 (即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及環境運動委員會(「環運會」)及其秘書處) 及評審團所作的一切決定為最終決定,並於一切有關「香港環境卓越大獎」事宜上均具約束力。本人明白任何錯誤或誤導的資訊或會令本人的申請被取消資格。

本人同意本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通訊地址和電郵地址)將會用於主辦機構及技術顧問處理、評估和管理本人申請之用。本人明白如未能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會影響主辦機構及技術顧問處理本人之申請。

「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技術顧問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擬使用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通訊地址和電郵地址)向您推介本局的最新發展、顧問服務、活動和培訓課程。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請在下面的方格內填上「✓」號—

  本人反對「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技術顧問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作任何推廣用途。

[只適用於學校界別] 閣下的個人資料(包括您的姓名、電郵地址及電話號碼)或會被「香港環境卓越大奬(學校界別)」技術顧問(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用作提供最新組織資訊、問卷調查、會員活動及其他通訊和推廣之用途,閣下可隨時及在毋須繳付任何費用下,選擇不接收本會之通訊。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請在下面的方格內填上「✓」號 —

  本人反對「香港環境卓越大獎(學校界別)」技術顧問(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作任何推廣用途。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及/或環境運動委員會(環運會)及其秘書處亦擬使用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通訊地址和電郵地址)向您推介環保署及/或環運會的最新發展、政策、活動和計劃。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請在下面的方格內填上「✓」號—

  本人反對環保署及/或環運會及其秘書處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作任何推廣用途。
 

香港綠色創新大獎

目的及參加資格

目的

「香港綠色創新大獎」旨在:

  • 鼓勵機構以嶄新,可行的環保方案轉化成設備或系統,以應對環保問題,並對環境、機構及社會帶來真正裨益。

參加資格

所有以香港為主要業務基地的機構及其營運單位,均可以自行構思的項目,或修改現有的項目以增添其創新元素及達至保護環境的實效,競逐「香港綠色創新大獎」。在本獎項內,「綠色創新」指任何能顯著地增加或提升環境效益的改變。

每一個參賽單位可遞交一個或以上的綠色創新項目。所遞交的項目必須是現行及近期的,即完全實施至今不超過三年 。參賽項目不能只是一個預計在將來取得成功的概念,或是直接採用第三方的環保原創項目而參賽單位沒有將之作任何修改或改進。項目亦應量化其改善環境的成效上(例如節約能源、廢物管理、改善空氣質素、水資源管理、消減噪音等方面)。

主辦機構保留申請者參選資格的最終決定權。

評審程序


HKGIA Assessment Procedures

得獎者將經過兩個階段的嚴謹評選程序選出:

詳細評審階段

主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會向初步獲評為合資格的參賽單位發出一份評審問卷,以便收集詳細的資料。參賽單位將會獲邀與評審人員進行簡報,介紹其參賽項目的詳情,包括其用途及環保表現。評審人員將根據「香港綠色創新大獎」的評審準則對各參賽項目提供或在本階段搜集的所有資料進行評審。主辦機構會選出部份參賽項目,進入下一階段的最終評選。

所有合資格的參賽單位,完成詳細評審階段後若最終未能獲得任何獎項,將於所有評審階段完成後獲得「參與證書」乙張。

最終評選階段

評審團將對入選單位作出評審。在最終評選階段,評審團可能邀請入選單位進一步報告其參賽項目的成果。評審團將由多個商會、政府部門及專業團體的代表組成。



「香港綠色創新大獎」的評審準則

「香港綠色創新大獎」的評審將建基於以下三個主要範疇,而每個主要範疇亦分為不同層面以分析各參賽項目。

創新水平

  • 項目具備的創新元素及嶄新程度
  • 項目的原創性

環保成就

  • 可量化的環保效益
  • 達致多項環保效益的能力
  • 獲得的認證或外界的認受性

實用性及對社會的貢獻

  • 在廣泛層面的應用性
  • 成本效益
  • 在業界或向公眾產生認知所作出的努力

評分比重

創新水平 : 40%
環保成就 : 30%
實用性及對社會的貢獻: 30%

指南

下載

(截止報名日期:2021年12月31日)

請即填寫以下網上申請表:

第一部份:機構背景

* 必須填寫之資料。
機構名稱 (持有有效的香港商業登記證或法定地位)
英文* :
中文* :
地址* :
電話* :
電郵* :
網址 :
 
僱員人數(按申請機構的商業登記所聘用人數計算):
香港* (全職員工)*:  (兼職員工)*:
母公司: (全職員工):  (兼職員工) : 

本公司或母公司(如適用) 是否上市公司?
是 

本公司成立年份* 

 

第二部份:提名參與香港綠色創新大獎的項目資料*

 (a) 綠色創新項目名稱*

 
(b) 完成 / 開始全面實施 / 可供應市場的年份/時期*
 
 
(c) 此項目是否由 貴公司自行研發?*
 由公司自行研發
 與合作機構共同研發 
請列明合作機構名稱:

 修改或改進自現有的第三方產品/設備/物料/方案
 
(d) 在此創新項目的研發上,哪些是來自 貴公司的參與/貢獻?*

 
 (e) 此項目有否獲取任何專利?*
沒有     正在申請中 (請提供相關証明)
已有 (請提供專利證書首頁副本及專利註冊號碼)

 
(f) 請介紹及闡述參賽項目的詳細特點,包括與市場上現有同類產品/方法/系統的主要分別。*
^(請以300字以內回答這問題,亦可以附上照片、單張、原理圖等作為補充資料。)

 
(g) 請指出項目的主要環保效益:*
 節能
 廢物管理
 改善空氣質素
 水資源管理
消減噪音
 其他: 
請說明和量化項目的環保表現:

 
(h) 此項目有否具備「環保抗疫」成效?如有,請具體說明:
 
 

第三部份:聯絡詳情及聲明

請提供機構聯絡人的資料,以便我們就此申請與貴機構進一步聯絡。

聯絡人
聯絡人姓名*:
職銜*:
電話*:
電郵*:


貴機構從下列哪些途徑認識「香港綠色創新大獎」? (可選擇多於一項)
傳媒 (如電視特輯及報章)
社交媒體 (如Facebook、YouTube及Instagram)
巡迴展覽
透過技術顧問提供的資訊
由其他公司 / 機構推介 (請註明公司 / 機構名稱):
海報或廣告
主辦機構的網頁或推廣電郵
主辦機構舉辦的環保經驗分享會
從參與「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或「香港綠色機構認證」得知
透過商會提供的資訊 (請註明商會名稱)
其他 (請註明):

 

驗證碼

請輸入下方所顯示的字母:

遞交申請前請先閱讀以下注意事項及聲明。
 
 

如申請人於遞交申請表後7個工作天內仍未收到申請確認,請致電「香港綠色創新大獎」熱線2788 5903查詢。


「香港綠色創新大獎」技術顧問 (香港生産力促進局) 已實施個人資料 (私隱) 政策。 您可與香港生産力促進局個人資料管理主任查詢有關資料。您有權查閱及修正就您本人的申請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如有需要,請電郵至edm@hkpc.org。從聯絡人收集所得的個人資料將於完成每屆「香港環境卓越大獎」評審後24個月被刪除或銷毀。

同意聲明

本人謹此聲明以上提供之資料全屬確實無訛,亦同意「香港綠色創新大獎」主辦機構 (即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及環境運動委員會(「環運會」)及其秘書處) 及評審團所作的一切決定為最終決定,並於一切有關「香港綠色創新大獎」事宜上均具約束力。本人明白任何錯誤或誤導的資訊或會令本人的申請被取消資格。

本人同意本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通訊地址和電郵地址)將會用於主辦機構及技術顧問處理、評估和管理本人申請之用。本人明白如未能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會影響主辦機構及技術顧問處理本人之申請。

「香港綠色創新大獎」技術顧問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擬使用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通訊地址和電郵地址)向您推介本局的最新發展、顧問服務、活動和培訓課程。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請在下面適當的方格內填上「✓」號—

  本人反對「香港綠色創新大獎」技術顧問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作任何推廣用途。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及/或環境運動委員會(環運會)及其秘書處亦擬使用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通訊地址和電郵地址)向您推介環保署及/或環運會的最新發展、政策、活動和計劃。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請在下面適當的方格內填上「✓」號—

   本人反對環保署及/或環運會及其秘書處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作任何推廣用途。            

傑出綠色菁英嘉許計劃

目的及參加資格

目的

「香港環境卓越大獎」設有「傑出綠色菁英嘉許計劃」(本計劃),旨在表揚在環保方面竭盡所能、努力不懈的傑出員工,嘉許他們的卓越表現及熱誠,並於機構及/或社區內積極改善環境。本計劃同時推廣工作環境的環保文化及鼓勵員工為實踐環保更進一步。為響應政府於2050 年實現碳中和的目標,本計劃今年將繼續重點審視員工在其機構內減少碳排放的成就,包括研發和應用創新理念及技術,以及向機構和持份者推廣低碳生活模式,以促進行為改變。

參加資格

  • 在申請時和評審期間,申請者必須 —
    (a) 在同一機構工作;
    (b) 不可以是該機構的持有人*;
  • 申請者需得所屬機構同意他/她參與此計劃;及
  • 申請者的所屬機構必需同時參加2023「香港環境卓越大獎」,並成功完成第一階段評審(於2021及2022年獲得金獎的機構除外)
  • 每個機構/營運單位支持的申請者數目不設上限。

* 「持有人」例子包括但不限於所屬機構的直接及/或間接股東或股份持有人,除非股份是以公司花紅/獎勵形式分發予員工及/或員工因其所屬機構的僱員身份而獲得相關股份。

裨益

本計劃之得獎者可:

  1. 獲頒獎座及/或證書;及
  2. 有機會獲邀於公開活動分享其環保成就及經驗。

為表揚申請者的努力,完成初步評審但未能獲得任何獎項之合資格申請者,將獲發感謝證書。申請者如完成初步評審,其所屬機構/營運單位亦可獲發感謝證書。

評審程序


OGACS Assessment Procedures


評審過程分爲兩個階段,包括(一)初步評審及(二)最終評選 —

初步評審

主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會向初步獲評為合資格的申請者發出一份評審問卷,以便收集詳細的資料。評審人員將根據申請者提供的資料,進行實地/電話訪問,並根據一套全面及嚴謹的標準來評分。評審人員亦可能會接觸申請人的直屬上司和同事/下屬(如適用)以更深入了解申請人的成就。部份表現較佳的申請者將能進入最終評選階段。

最終評選

在最終評選階段,入選的申請者將獲邀向評審團介紹其成就,評審團會同時參考顧問撰寫的評核報告評估申請者的表現,並決定最終結果。評審團將由多個商會、政府部門及專業團體的代表組成。



 承擔成就協作創意
比重30%25%25%20%

承擔

  • 申請者高度重視碳中和及/或其他環境議題,並對緩解環境問題具備明確目標;
  • 申請者於締造綠色企業文化及/或努力實現碳中和方面展現熱誠;及
  • 申請者經常願意為實踐環保目標全力以赴,在工作範圍外致力減少社區內的碳排放和/或減緩其他環境影響。

成就

  • 申請者採取積極行動應對氣候變化所帶來的影響;及
  • 申請者經常善用其環保技能及/或知識/經驗令機構/社區取得顯著的減碳/環保成就。

協作

  • 申請者積極運用個人/業務網絡,與同儕、夥伴及其他持份者緊密合作,在社會上推動低碳文化及/或推動改善環境;及
  • 申請者透過將他/她的專業知識和經驗傳授給其他持份者,展示其推動改善環境的能力。

創意

  • 申請者以創新思維為機構/社區帶來環保方面的貢獻;及
  • 申請者提出創新方案,帶出改革性和可複製的措施,以達致環保及/或邁向碳中和。

指南

>下載

(截止報名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必須填寫之資料。

第一部份:申請者所屬機構資料

機構名稱

英文 * :

中文 * :

營運單位名稱 (如適用)

英文 :

中文 :

 
貴機構有否參加2021「香港環境卓越大獎」?
  已參加

貴機構已參加2021「香港環境卓越大獎」以下界別:
  不適用 (2019及2020「香港環境卓越大獎」金獎得獎機構)
 

第二部份:申請者資料

(申請者必須在申請時和評估期間在同一機構工作,而申請者不可以是該機構的持有人。 申請者的所屬機構必需同時參加2021「香港環境卓越大獎」,並完成第一階段評審 (於2019及2020年獲得金獎的機構除外)。申請者需得所屬公司/機構同意他/她參與此計劃)

(申請者或會於匯報時被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作核實個人資料用途)

申請者 1

(a) 姓名
英文* :

中文* :

(b) 職位

英文* :

中文 :

(c) 電話號碼

辦公室* :

手提電話 :

(d) 電郵地址 :

 

申請者 2 (如適用)

(a) 姓名
英文* :

中文* :

(b) 職位

英文* :

中文 :

(c) 電話號碼

辦公室* :

手提電話 :

(d) 電郵地址 :

 

申請者 3 (如適用)

(a) 姓名
英文* :

中文* :

(b) 職位

英文* :

中文 :

(c) 電話號碼

辦公室* :

手提電話 :

(d) 電郵地址 :

 

第三部份:聯絡人資料

聯絡人姓名* :

職位* :

電話號碼* :

電郵地址* :

 

第四部份:聲明*

本人謹此聲明,申請者已獲其僱用機構/營運單位同意參加此嘉許計劃,亦確認申請者並不是該機構的持有人。


貴機構從下列哪些途徑認識「傑出綠色菁英嘉許計劃」? (可選擇多於一項)
傳媒 (如電視特輯及報章)
社交媒體 (如Facebook、YouTube及Instagram)
巡迴展覽
透過技術顧問提供的資訊
由其他公司 / 機構推介 (請註明公司 / 機構名稱)
海報或廣告
主辦機構的網頁或推廣電郵
主辦機構舉辦的環保經驗分享會
從參與「香港綠色創新大獎」或「香港綠色機構認證」得知
透過商會提供的資訊 (請註明商會名稱)
其他 ( 請註明:)

 

驗證碼

請輸入下方所顯示的字母:

遞交申請前請先閱讀以下注意事項及聲明。

 

如申請人於遞交申請表後7個工作天內仍未收到申請確認,請致電「香港環境卓越大獎」熱線2788 5903查詢。


「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技術顧問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已實施個人資料 (私隱) 政策。 您可與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個人資料管理主任查詢有關資料。您有權查閱及修正就您本人的申請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如有需要,請電郵至edm@hkpc.org。從聯絡人收集所得的個人資料將於完成每屆「香港環境卓越大獎」評審後24個月被刪除或銷毀。

同意聲明

本人謹此聲明以上提供之資料全屬確實無訛,亦同意「香港環境卓越大獎」主辦機構 (即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及環境運動委員會(「環運會」)及其秘書處) 及評審團所作的一切決定為最終決定,並於一切有關「香港環境卓越大獎」事宜上均具約束力。本人明白任何錯誤或誤導的資訊或會令本人的申請被取消資格。

本人同意本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通訊地址和電郵地址)將會用於主辦機構及技術顧問處理、評估和管理本人申請之用。本人明白如未能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會影響主辦機構及技術顧問處理本人之申請。

「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技術顧問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擬使用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通訊地址和電郵地址)向您推介本局的最新發展、顧問服務、活動和培訓課程。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請在下面的方格內填上「✓」號—

  本人反對「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技術顧問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作任何推廣用途。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及/或環境運動委員會(環運會)及其秘書處亦擬使用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通訊地址和電郵地址)向您推介環保署及/或環運會的最新發展、政策、活動和計劃。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請在下面的方格內填上「✓」號—

  本人反對環保署及/或環運會及其秘書處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作任何推廣用途。
 

傑出推廣夥伴嘉許計劃

目的及參加資格

目的

「傑出推廣夥伴嘉許計劃」旨在嘉許參與公司/機構積極向業務夥伴和持份者宣傳及推廣「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所作出的貢獻。

要成為「傑出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推廣夥伴」,需成功完成以下兩項要求:

1. 積極協助宣傳

透過以下渠道向公眾或業務夥伴發放有關「香港環境卓越大獎」的資訊 (最少三個渠道):

  • 公司手機程式
  • 公司網站
  • 公司刊物
  • 社交媒體
  • 對外活動
  • 電郵
  • 商場大型屏幕/廣告燈箱
  • 大廈外牆/大堂/升降機的電子屏幕
  • 於公司/機構的公眾地方張貼「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海報
  • 向公眾人士/訪客/業務夥伴派發宣傳單張 (印刷版/電子版)
  • 免費借出場地並協助大會舉辦巡迴展覽活動
  • 其他獲主辦機構認可的宣傳活動

2. 推薦業務夥伴或其他公司參加2023「香港環境卓越大獎」

推薦三家或以上的公司/機構參加2023「香港環境卓越大獎」;而被推薦參加的公司/機構亦必須完成第一階段評核(將在2024年第一季進行)。推薦與被推薦的公司/機構之間不應有任何從屬關係,如母公司與附屬公司或屬同一集團的公司等。

參加資格

  • 參加公司/機構需首先參加2023「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成功完成第一階段評核 (將在2024年第一季進行) 。
  • 於2021及2022年獲得「香港環境卓越大獎-金獎」的公司/機構不在此限,有關公司/機構只需完成上述兩項要求。

嘉許

所有「傑出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推廣夥伴」將獲得嘉許證書/獎座,其公司/機構名稱亦會刊登於「香港環境卓越大獎」的網站作鳴謝,表現卓越的「傑出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推廣夥伴」更有機會於「香港環境卓越大獎」頒獎典禮獲得嘉許。

(截止報名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要成為「傑出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推廣夥伴」,請填妥以下表格。技術顧問將進一步與你聯絡核實詳情。

(請在適當的地方加「✔」,或在「其他」註明)

必須填寫之資料。

1. 積極協助宣傳

透過以下渠道向公眾或業務夥伴發放有關「香港環境卓越大獎」的資訊 (請選擇最少三個渠道):
公司手機程式
公司網站
公司刊物
社交媒體
對外活動
電郵
商場大型屏幕/廣告燈箱
大廈外牆/大堂/升降機的電子屏幕
於公司/機構的公眾地方張貼「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海報
向公眾人士/訪客/業務夥伴派發宣傳單張 (印刷版/電子版)
免費借出場地並協助大會舉辦巡迴展覽活動
其他宣傳活動 (請註明):

 

2. 推薦業務夥伴或其他公司參加2021「香港環境卓越大獎」

推薦 三家或以上的公司/機構參加2021「香港環境卓越大獎」;而被推薦參加的公司/機構亦必須完成第一階段評核(將在2022年2至3月間進行)。推薦與被推薦的公司/機構之間不應有任何從屬關係,如母公司與附屬公司或屬同一集團的公司等。
推薦公司 (1)

公司名稱 * :

業務性質:

聯絡人姓名* :

電話* :

推薦公司 (2)

公司名稱 * :

業務性質:

聯絡人姓名* :

電話* :

推薦公司 (3)

公司名稱 * :

業務性質:

聯絡人姓名* :

電話* :

推薦公司 (4)

公司名稱 :

業務性質:

聯絡人姓名 :

電話 :

推薦公司 (5)

公司名稱 :

業務性質:

聯絡人姓名 :

電話 :

(如推薦更多公司/機構,請電郵至promopartner@hkaee.gov.hk )
 

機構資料及聲明

機構名稱 (英文)* :

機構名稱 (中文)* :

營運單位名稱 (英文):

營運單位名稱 (中文):

業務性質:

聯絡人* :

職位* :

電話* :

電郵* :

本機構已報名參加2021「香港環境卓越大獎」
本機構已榮獲2019 或 2020「香港環境卓越大獎」-金獎


貴機構從下列哪些途徑認識「傑出推廣夥伴嘉許計劃」? (可選擇多於一項)
傳媒 (如電視特輯及報章)
社交媒體 (如Facebook、YouTube及Instagram)
巡迴展覽
透過技術顧問提供的資訊
由其他公司 / 機構推介 (請註明公司 / 機構名稱)
海報或廣告 
主辦機構的網頁或推廣電郵
主辦機構舉辦的環保經驗分享會
從參與「香港綠色創新大獎」或「香港綠色機構認證」得知
透過商會提供的資訊 (請註明商會名稱)
其他 ( 請註明:)

 

驗證碼

請輸入下方所顯示的字母:

遞交申請前請先閱讀以下注意事項及聲明。

 

備注:

  1. 主辦機構保留在任何情況下及以任何原因拒絕任何申請的權利,及最終決定權。
  2. 主辦機構保留在任何情況下更改計劃內容及日期的權利。
  3. 主辦機構不會負責任何宣傳夥伴因此計劃所犯之任何錯失而引致於業務上或機會上或商譽上或收益上之任何損失或其他間接或隨之發生的損失及損害。
  4. 主辦機構不會負責任何宣傳夥伴因參與及/或終止參與此計劃而蒙受的任何及所有損失或損害。
  5. 「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技術顧問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已實施個人資料(私隱)政策。 您可與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個人資料管理主任查詢有關資料。您有權查閱及修正就您本人的申請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如有需要,請電郵至edm@hkpc.org。從聯絡人收集所得的個人資料將於完成每屆「香港環境卓越大獎」評審後24個月被刪除或銷毀。

同意聲明

本人謹此聲明以上提供之資料全屬確實無訛,亦同意「香港環境卓越大獎」主辦機構 (即環境保護署( 「環保署」)及環境運動委員會(「環運會」)及其秘書處)所作的一切決定為最終決定,並於一切有關「香港環境卓越大獎」事宜上均具約束力。本人明白任何錯誤或誤導的資訊或會令本人的申請被取消資格。

本人同意本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和電郵地址)將會用於主辦機構及技術顧問處理、評估和管理本人申請之用。本人明白如未能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會影響主辦機構及技術顧問處理本人之申請。

「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技術顧問(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擬使用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和電郵地址)向您推介本局的最新發展、顧問服務、活動和培訓課程。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請在下面方格內填上『✔』號。

 本人反對「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技術顧問(香港生產力促進局)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作任何推廣用途。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及/或環境運動委員會(環運會)及其秘書處亦擬使用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和電郵地址)向您推介環保署及/或環運會的最新發展、政策、活動和計劃。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請在下面方格內填上『✔』號。

 本人反對環保署及/或環運會及其秘書處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作任何推廣用途。